律师请进来帮帮我-被辞退公司应怎么赔偿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06:00
07年10月底进公司的,11月底转正的。有合同,但是08年一年满了以后公司没有组织续签。只有三险,也不是按工资值保的,强制我们(说是我们自愿的)按照2000元基础上的。现在是08年12月,要辞退我,请问公司应该给我什么样的补偿??保险那一块也应该补偿我么??请具体一点,谢谢了。

结论:公司有权在合同到期后不予续签,但是,现在公司仍然雇佣您两个月没有签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他应该就在第二个月后按每月工资的两倍给您付钱

解决办法:公司赔偿您的所有项目:08年11月的工资+08年12月的工资*2+三个月的工资(法律规定公司辞退您的补偿金按您工作年限来计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到半年给半个月工资,但是若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则按两倍计算)

参考法条:《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少缴的应该补缴。因07年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所以公司应该赔偿你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补偿一个月工资,保险补齐

这个首先企业没有和你续签合同,而你继续在上班,企业首先违反劳动法了,企业现在应当和你补签合同,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话,还要赔偿你两倍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