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的有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3:10:47
我家再1996年再黄河边上开发了1500土地,当时和村上签了15年合同,过了1年 ,听说土地承包期是30了!当时我们又和村上签了一个30年的合同。我们没有去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当时不知道,好像当时就没有这个》。现在村民都抢田,说只认15年的合同,不认30的,这些都是再他们村的一个村官发起的抢田事情,抢了好几次!抢走了一些田。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的30的这个合同的承包费他们都收了2年的了!
但是现在就是不认我们这个30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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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乡上拒绝给办土地承包权证,还有我们并不是他们村的村民。
当时我家开发的时间给村上修了一条5KM的柏油路,还有给他们修桥,架电线。

1、15年的合同签定在前、30年的合同签定在后,如果都是针对同一块地、都有村委会的公章,应是后签定的30年合同在双方的合意下取代、修改了之前的15年合同。

2、“现在村民都抢田,说只认15年的合同,不认30的,这些都是再他们村的一个村官发起的抢田事情”:
依法成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不能是村民或某些村干部说“不承认”就可以不承认的,也不能由合同以外的村民或某些村干部选择“承认15年的还是30年的”。

3、“但是现在就是不认我们这个30的合同!”:如果你们和村委会签定的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你们是本村村民,有承包权,承包合同有双方盖章或签字),他们不承认这30年的合同: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抢田的人侵犯你们的承包地使用权,请求返还被抢的田、并赔偿你们的损失。

4、即使是他们只承认15年的合同:从1996年到现在合同也在有效期内,也不能“抢田”呀?去起诉吧。

5、“现在的情况是我们的30的这个合同的承包费他们都收了2年的了!”:如果最后你们与村委会的承包合同被承认无效:还可以请求让村委会返还已经收取的承包费和相应利息,但现在不必管这2年的承包费,只是去起诉抢田的人。

6、土地承包经营权最后还是要以承包经营权证为准的,建议你们去的村委会,让村委会尽快协助你们依据承包合同办理好承包经营权证,免得以后再有麻烦。

如果你们与村上有30年的合同的话,那么这些抢田的人属于侵权,再发生此类事情的时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至于未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问题,你们可据有效合同去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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