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公司未提前通知。怎么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1:14:50
本人2007年7月进公司~
半年后也就是2008年1月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于2008年12月31日截至。
但是今天,也就是2008年12月23日。
公司突然通知不与我续约,请我2009年1月1日离职。本人并无犯错误!公司这种做法等于变相炒人。

想问问这种情况怎么索赔,能赔多少?
我不是想问公司不续约有没有错~
毕竟公司也有不续约的权利~
我就是想问问,只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不续约,使我没足够的时间找下一份工作~
这样的行为可否要求赔偿?

合同到期终止 不用提前通知 有约定除外

到期给1个月平均工资的 补偿金 不给要在仲裁要 双份的 赔偿金

这个没法赔啊 你这个在合同期外 是属于要续约的

公司有权不跟你续约撒

而且公司也没有义务通知你说合同期满了 你自己有一份合同的 自己没注意看

公司行为并无不当,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自合同到期后终止,如用人单位不在续约的,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在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合同到期终止是没有补偿的,故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原则,你们公司应当给你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可以索赔的 公司要是和你续签 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 合同上都有写的
想你这样的情况最多有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补偿给你的 这点你可以和公司的人事部门谈 如果公司不同意 就只有照当地的劳动局

如果签订的是一年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通知的条款,公司做法不违法,如果合同有约定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做法违法你可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获取买一年一个月的劳动补偿金

1.5个月补偿,1个月代通知费。

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约,是否要提前通知?如不通知,是否作出赔偿? 新劳动法合同期满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要赔代通知道吗? 关于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还在工作是否视为劳动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劳动者有什么福利 我的合同是2007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 请问双方签订的合同期满了,一方未通知另一方,是否视为合同的延续? 工作七年,合同期满,公司解聘,按劳动法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不与公司续约,应不应该提前通知公司 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不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呢?最好能够提供相关理论依据。 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再续签合同,是否属企业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