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4:05:14

考试啊?

答: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可见,证据不单纯是材料和事实,这些材料和事实要用来揭示案件事实真相。在当事人提供的和法院收集到的上述形式的证据中,有的是真实的,有的可能是虚假的,有的可能是伪造的,其中只有真实可靠的证据才可作为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
可定案证据具有以下三个特
征:(1)客观性,即作为可定案证据的事实和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捏造或者想象的;(2)相关性,即作为可定案证据的事实和材料必须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有联系,它们或者是案件事实形成的条件,或者是案件事实发生的原因,或者是案件事实所导致的结果;(3)合法性,即作为可定案证据的事实和材料必须合法,包括取证的程序合法和证据的形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