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1:51:14
我那天开车出去准备去车货~在马路的一侧直接开过去对面马路一侧然后直线行走(注明开过马路的时候是有条实线的)然后我向右转进入路口时~与一部逆道而行没有带安全帽的电动车相撞(注明:马路两边还有一条小道路的当时就是在那条小道路上相撞的)~事后我没有逃跑~还叫了医院抢救和报了交警还有就是`我证件齐全`还买了强制保险金的`
不好意思`主题没说到`这件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会如何判决~事故责任认定书没判下来的时候~可以暂时不支付伤者医疗费用吗~我现在都垫付了2000元了~不想再垫付了~可以吗~如果过几天死了~会怎么判决~我要被刑事拘留吗`要坐牢吗~还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判下来的时候~我可以叫朋友代替我去协商吗`如果有一方要告上法庭~我可以叫朋友代替去说吗`那个伤者脑受伤了~脑出血出现水肿~还在观察当中~医院说要交1万到8千左右的医药费用~现在伤者家属叫我出完医药费~我不肯~我之前给了2000千了~我现在有没有权利先不垫付医疗费用~他还要私自转院的~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由交警通知保险公司垫付,不用你出,交警不能帮解决就只有伤者本人垫付。你就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经济赔偿等可根据事故认定协商解决,协商不行对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不过在事故认定书没出来之前建议你得去交警队去活动下,不然有点麻烦,毕竟对方不是机动车,电动车速只有15公里/小时左右。你不用担心会刑事拘留,因为你没涉嫌故意交通肇事或逃逸,这只是民事赔偿纠纷而已。

没有问题暂时不用垫钱,等事故认定书下来会一起处理,不会被刑事拘留的,但是必须本人到场处理。

可以等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交警不能强迫你支付费用,不愿意支付可以等对方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