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的事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0:51:37
1。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不受理2法律规定的,但为什么受理1法规规定的?理由是?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那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为什么受理??

1.《行政诉讼法》第12条中根据你所讲的这条内容,法院即便审理认为有问题也无法纠正。根据《立法法》,撤销权属于相应级别的人大常委、及政府,所以法院不能受理。
2.具体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法规是否合法的问题,当然是法院职责范围内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