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2:59:48
新华人寿浙江分公司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我们一行10人在2007年10月16日受邀来到浙江新华人寿工作,分在湖州中支,因为我们都是本分人,所以说好工作待遇就开始认真工作了。11月2日公司才与我们签订了协议,当初分公司派了《发改委》的傅总及1位顾经理来到湖州与我们签订;完后说是来的匆忙没来得及敲章,所以协议还的拿回分公司,等敲章后再邮寄到中支转交与我们。虽然我们乙方的协议没有给我们,但是在签订协议时没发现什么情况,而且又是公司来找我们的,并且我们都已经通过了分公司副总(谢总)的面试;所以也没想太多,就继续工作了。
在工作中乙方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为甲方带来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而在2007年12月28日那天乙方居然接到甲方(湖州中支负责人)通知说,乙方需停止工作,等待另行安排.而在2007年12月29日上午的公司工作会议上甲方就对外解释说乙方若干人被解聘了,今后工作一切由他人代替。暂且不说无故解聘的事,先说工资;按道理11月份签订协议我们在12月就可以拿上我们的工资,可甲方中支负责人总是找借口说协议还没到中支或者分公司总经理不在家本月工资还没发等原因不发。当乙方接到解聘通知时工作了近三个月连一分工资都没拿到,而在湖州的一切生活及工作开支都是自己的老本。在这期间甲方无故拖欠员工工资,乙方在元月8日才第一次拿上工资(11月份的),而乙方在12月份工资的解释上一再的推突.

当初签订协议时,甲方说由于时间匆忙甲方分公司还没来得及敲章,所以在乙方签完后就将协议元件都拿到分公司等敲章后再返回给乙方那份,在事情发生后乙方要求甲方出具当初所签协议,而乙方开始解释合同已经结束,协议就没必要再那出来了,在乙方的追问下甲方又以推辞丢失作为解释,分公司说给中支了,中支又说没有收到.想问如此大的全国性股份制有限公司,能将员工的劳动协议丢掉吗?就算乙方那份在工作中丢失,那甲方那份呢?这种解释试问谁能信?

只因乙方8人都在江苏,又近年底浙江北面临大雪灾难,所以只有在春节后再要求解决年前若干问题,可甲方在解决问题上始终保持耍懒手段,分公司推说乙方在中支工作需找中支解决.中支推说钱是分公司发放;协议有在分公司;一切分公司领导说了算;要不领导不在,要不就是会议很忙或者回避.就这样从2月初到现在一直没有结果,乙方等人耽

可以到劳动局咨询解决办法,从法律方面解决

你可以去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

如果你所讲的都是事实,你可以:

举报或投诉(新华人寿总公司、浙江保监局、信访局、劳动监察部门)

仲裁或起诉(劳动监察部门、法院)

这只是中支公司或是分公司的事情 需要沟通 可能里面还有别的原因 具我了解新华在09年正在扩大班底 提高薪酬 是不是你们中间出了什么问题 我相信任何公司都不会流失人才的 21世纪什么最重要啊 人才啊 呵呵 祝愿兄弟们早日找到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