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周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5:00:21
我家人被人打伤,证据确凿。走的是行政拘留流程,所以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现在想知道该决定一般要等多长时间才能下发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啊?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期限是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五条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1、“什么叫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是要收到处罚决定书吗?”:
(1)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罚的,就是“受过治安管理处罚”。
(2)无论受到的是哪种治安处罚,都应有治安处罚决定书,而且:“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3)治安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4)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其他情况下的处罚决定:必须经过县以上公安部门讨论后决定。
(5)治安处罚决定应由县以上公安机关作出,派出所只有权对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作出决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