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招标但未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已经全部做完,应该如何处理?由哪个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2:30:55
一高速公路工程按照招投标法应该进行招投标,但却没有招标,但现在已经完全做完了,请问,现在要追究责任,应该是由那个行政部门负责?是省交通厅、还是发改委?
查阅:《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法律,主管部门就应该为当地的交通厅,可是打电话过去问,不受理呢,说是发改委,不知道那位朋友碰过这样的情况

应到项目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投诉。
参考资料:《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每个项目的背景都不同,实际情况还是有不同的。如果交通厅不受理,推到发改委也说得过去,因为项目资金是发改委批复的。到当地发改委投资司去问一下吧,如果发改委也往外推,那就只能到当地信访部门投诉了。
多大的项目啊,值得不值得这么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