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从原单位调走,原单位是否可以让我交回上学期间的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27:40
我2006年考上国家统招研究生,原单位知道我去读研究生,允许我请事假,事假期间只开基本工资,现在我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想从原单位调走人事档案,请问原单位可以要求我交回这几年给我开的基本工资吗?原单位是省级事业单位,我与原单位之间没有签任何用工合同,我读研向单位人事部门请假时,单位和我之间也没有关于工资的约定。谢谢。
我有什么法律依据或者办法不交回这几年事假期间开的基本工资吗?
我向单位请假时,单位知道我是去读研究生,而且我请第一个半年假时,还有个经各级领导指示的请假条,这个条应该在单位人事部门。半年后单位口头上也是允许的,就没有再履行书面上的手续。这种情况下还用退还单位给我开的基本工资吗?

如果你能证明单位“知道我去读研纠生”,当然可以不退还工资,因为这属于你与单位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单位不知道你读研究生的事实,而仅仅以为你请事假,则不仅有权追回工资,甚至面临开除处分。所以最好取得证据再说。
慎重一点。

要按照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

你脱产读研,原单位是不支付工资的.如果是私企的话,那就看你们怎么约定了.反正我觉得你这事办得有点那个.

培养费,应该退回

这叫培养费,应该退回

我觉得应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