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我的事故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9:44:22
我是开小货车的,由于是四级公路路面较,两边很多处都是乡村。
在行使上破途中串了辆摩托车出来撞到我前盖上,我立即打了120和112把人送进医院。从住院到出院百分80都是我出的钱。交警的责任是我负次要的责任。{摩托车撞的是轻微伤}
这样的责任该怎么赔偿。是他陪给我还是 陪给他,我还要陪钱给他吗??

对方的损失在你车交强险限额内的,你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对方,超过部分你赔偿对方30%。

你的损失在对方车交强险限额内的,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你,超过部分对方赔偿你10%。

2008年2月1日以后的事故交强险限额医疗费1万,伤残死亡11万,财产2000元。

咨询律师…

回答即可得2分,回答被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20分钱人
回答

因你是次责,在你车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即1万元医药费,11万伤残赔偿金及2000元车损费用你要承担,假如上述费用有超出的部分的,则超出部分按照你30%,他70%的原则来各自承担。你说他是轻微伤,那指定是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啦,只要注意让对方提供出合法有效的证明,例如医药费发票,工资证明等,那基本上由你保险公司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