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四年后,收入锐减,能否主张降低抚养费?主张的程序如何进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3:24:39
离婚时,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一直按个人收入的23%准时向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003年由法院判决,900元/月)。至2008年,男方因单位效益下滑,实际收入锐减(收入降至2000元/月),另男方已再婚,且男方父母均年近80、均无收入需要抚养,因离婚时房子判给女方,男方一直租房居住。在这情况下,男方能否向法院申请降低孩子的抚养费?申请的程序如何?大概能够降低幅度多少?期待回答!谢谢!

离婚四年后收入锐减,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降低抚养费:
扶养费给付首先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其次要考虑父或母的负担能力,还要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通常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如下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因此,只要有证据证明收入锐减,已无法给付原约定或判决的抚养费,可依据上述第四款“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的规定,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这种情况,你可以与你前妻达成变更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的规定,你也可以向原审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书大致就是把你现在的情况与之前的情况作一个比较,以期证明现在实际情况已发生了重大变更,仍按之前的约定履行,已不可能。再把你的变更方案写一下。
降低的幅度,首先你得提出一个方案来(毕竟你是原告)提交法庭,法庭还要听取被告的答辩意见,之后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降低抚养费可以诉讼,法院会根据生活水平等多方因素来判断

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你好可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