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裁员 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52:34
我06年10月19日进公司。签了3次合同。最后一次09年12月30日到期。我一次十级工伤。现在公司裁员,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补偿该怎么算呢?

你与公司签订过三次合同,那么,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员工与一个单位签订两次以上劳动合同,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企业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补偿一个月,如果曾经出过工伤,另外可以要求补偿金。
具体的可以交给律师办理。

者最好请一个律师根据你的情况和工资标准详细给你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