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期间一方归还共同债务,将来如何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23:50:01
我现在正在和妻子诉讼离婚,双方婚后用按揭贷款买了房子(以我的名义登记的),因为财产问题,俩人分居一年多了一直没有离婚判决书。我想问的是,这一多年期间,我所还的按揭贷款,是不是算作俩人共同财产?
怨我刚才没把问题说清。这套房子是婚后买的,只是以我的名义买的,按揭贷款原来是共同归还这(就是她适当给我一部分,我还。她收入没我多,我还大半)。从2007年9月我起诉离婚直至现在,期间因为其它财产,一直没达到共识,到现在,离婚判决一直没有拿到。但在离婚诉讼这一年多期间,房子的按揭贷款我个人一直在还(我们夫妻从我离婚诉讼已经分居不再来往),由于我还要抚养孩子,甚至举债坚持每月准时归还按揭贷款(所谓举债,是手头钱紧时临时借亲朋好友三两千块,没有啥手续)。我现在关心的是,将来法院判决离婚时,会不会把我在这一年多期间个人所还的银行按揭,也当作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去分割。至于还款的凭证,我既放有还款条(不太全,粗心没有保存完整),也保留有银行发送的手机短信。感谢专家回复。恳请给个明确意见。因为马上又一年了,我确实很困惑:不还银行按揭,他们又是电话又是短信不是提醒催要,而且还要记录个人不良金融信用;还吧,不说自己没能力一直在举债,最担心的是,是将来算来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

从你起诉离婚开始,你还的钱就应当是你个人的财产,这个在法院判决时会裁量的!
房子算是婚后的财产,在起诉离婚前你偿还的贷款不会按照你个人财产处理!
你可以主张分割,然后就你付出的部分要求法院裁量。
孩子的抚养费你同时主张!

你大概要问的是你还得银行贷款是否在将来财产分割时可以要求你妻子承担一部分,或者你可以多分一些财产,这是不行的。

严格来说没有离婚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如果你能证明自从你起诉离婚后一直是你自己在偿还贷款,法律也会充分考虑你的付出的。

这个应该算是,但是如果你还按揭并有相应的证据,最后房子就是你的

离婚判决没有下来,你们就还是夫妻。第二,你的负债如果你有证据可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还有最重要的就是你的房子,可以肯定这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是要分割的。

你用自己财产归还共同债务,可以向妻子追偿。
说的直白点就是你不会吃亏

夫妻在离婚后又同居的, 一方在同居期间所欠债务,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借债,另外一方不知情,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是否算是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用于经营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夫妻婚前一方债务,婚后如何归还?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上说明由一方承担,那另一方还需承担吗? 离婚诉讼期间一方查出有病法院不受理离婚案,另一方该怎么办? 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存在的债务可以被认为的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诉讼中一方因病在冶疗期间不能出庭法院能否缺省判决 离婚诉讼一方不到庭如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