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是否是招聘陷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6:17:33
昨天去面试,经理要求我考虑是否要去他公司,今天我就决定去他公司签合同,签合同时对方要求试用期保险金258自己缴纳,并要求当场将保险金交给他,方可签合同,他承诺一个月后归还。
本人咨询过劳动保障局,他们说所有的保险金都是由公司缴纳的,不需要本人缴纳。
请大家帮忙一下,上述情况是否是招聘陷阱????

很有可能,劳动法明确规定保险金应该是由公司缴纳,个人部分正常的也应该在过了试用期后,公司在工资中按月扣除,补交试用期的劳动保险。没见过要自己现掏钱的。楼主要小心了。

已经我的工作经历来说,我试用期是从来吥给钱的!是什么公司呀?

应先仔细看合同,看合同是否是讹诈合同,再说你都去咨询过,所以你可以直接告诉经理你不用交试用期保险金,万不可意气用事,眼下金融海啸形势不好,就业机会不多应好好争取(但也不要使工作就去找,小心骗子)

绝对是骗子,不用去了

肯定骗人的

公司对员工收任何押金都是违法的,而且这种收完人都可能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