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付款方错了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6:02:00
第一次去开发票,金额开多了,然后拿去地税重新开了两张,多出来的金额另开了一张。但是现在财务说,这个发票上的付款方必须是注册的公司名称,而当初我们去开的时候,因为还没有做税务登记证,所以是用个人名义开的。那现在怎么办?重新开过的发票,还能改付款方名字么? 请帮帮忙,指点迷津。谢谢~~~~~~~~~

如果没跨月,直接作废重开就可以了,如果跨月了就要到税务局办理“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批下来之后,照原票冲红,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就可以了。

可以作废重新开具发票。

作废!重开!

向地税局说明情况,让重新开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