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是否是《拆迁协议》的要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13:53

不是要约,应该只是一个抽象行政行为。要约是民法内容,要求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而拆迁协议当事人是政府行政机关与公民,《通知》是行政机关的一个行政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所以双方地位不对等,不是民法内容,而是受行政法调整,根本无要约之说。

不是。只是个通知,算不得要约。如保险合同之类的才可以算要约。
可以参考《合同法》,或者百度知道里的要约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