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分配难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6:19:30
根据法律规定来解释,丈夫去世,妻子可以继承丈夫遗产中的50%,其余50%由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例如,一间房屋的原值是5万元,父亲去世后房屋出售,售价35万元,妻子可得17.5万元,剩余的17.5万元由妻子和子女平分,这句话对吗?但问题是购房的款项全额由其中一个子女支付,售房所得该如何分配?售房后未经分配,妻子又用售房所得购买另一套新房,新房该如何分配?
谁能告诉答案。谢谢
非常感谢Macd2x,再请教:子女可以要求返还应得的利益是指——购房的原值加利息,还是可以包括房屋升值所得呢?抱歉再次提问。

错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去世,属于他的财产才能作为遗产分配,即房屋的一半是妻子的财产,不是遗产,另一半才属于遗产由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
遗产被出售?除非房管处违规,在一方去世,遗产未分配前不可出售的,因为所有权不明。
再购新房,新房中属于遗产部分当然可以再继承。
原购房款提供方要有证明,否则属于登记人所有,能提出证明的话,所有增值部分都属于原提供资金方所有。

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子女可以要求返还应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