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财产分割和离婚房产分配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2:54:17
我现在有一个财产分割的疑问,想请教一下大家
我爷爷奶奶有一套70平房产,房龄25年,他们有两个儿子,我爸爸和我叔叔。目前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健在。平时日常起居由我爸爸照顾,我家经济条件比我叔叔家好一些,很多费用都是由我家承担的。我叔叔有一套住房,是由我爷爷奶奶出资购买的,但目前我叔叔已经离婚,这套房子给了我婶婶,我想问一下这房子给我婶婶是否合理。还有,我叔叔的个人统筹是由我家和我奶奶出资交的,还有我叔叔的儿子学费也是我奶奶出资的,目前我叔叔以离婚没有房子住为由,住在我奶奶家,我怀疑他有意图想侵占房产,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奶奶去世,按照法律房产应该怎样分配,如果老人立下遗嘱是否有效
问题:1、叔叔离婚房产是否应归婶婶所有
2、如果我奶奶去世,按照法律房产应该怎样分配,如果老人立下遗嘱是否有效,房产分配时,是否会照顾到无房可住人或经济条件较差一方
我叔叔家的房产写的谁的名字,这个我并不知道,但应该是我叔叔或婶婶的名字,我在这里提到叔叔家房产的事情,是为了说明,我叔叔的收入没有婶婶高,一般离婚判决时,法院应该会照顾收入低的一方把房产判给收入低一方,而我叔叔是收入低的一方,他放弃房产,则证明了,他是变相转移财产,用假离婚来分得房产。
其实我叔叔的收入并不像他说的那么低,他家里一添置什么电器,都不敢跟我奶奶说,一直在我奶奶面前哭穷,他现在已经退休,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我婶婶也有固定的收入,我叔叔的儿子也工作了。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他的收入并不低。怎样取证?

如果你叔叔离婚时给你婶婶的房产是在你爷爷名下的话,他将房产给你婶婶是无权处分行为,是无效的,房子还是你爷爷的。
如果你奶奶去世,法律规定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 但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多分的,大部分是平均分配,法律一般会照顾无房或者经济条件较差的一方。如果有遗嘱的话,则按照遗嘱进行分配,也有可能将房子全部给你叔叔,只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会适用法定继承。

1 房产属于不动产,无论谁出资主要看房产的所有权归谁,谁有所有权才具有分配房子的权利!

1、你奶奶出钱给你叔叔的,房产证明如果是你叔叔的,那么,这个房子由于离婚归你婶婶,这个和你们无关。
如果房产证明是老人的名字,那么你叔叔离婚是无权分割这部分的财产的。

2、如果老人去世,遗产分配,首先要考虑遗嘱,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分割。

1、叔叔离婚房产是否应归婶婶所有
如果这个房子房本上是你叔叔或婶婶的名字,那么他们之间愿意给谁就给谁,别人无权干涉

2、如果我奶奶去世,按照法律房产应该怎样分配,如果老人立下遗嘱是否有效,房产分配时,是否会照顾到无房可住人或经济条件较差一方
法定继承是你叔叔和你父亲各一半,会照顾到无房可住人或经济条件较差一方,如果老人订下遗嘱当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