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的房产离婚后分割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1:05:42
我的公公婆婆在两年前去世,当时留下单位上分的两套住房,买的时候很便宜,属于单位上的福利分房,没有个人房产证,只有集体的房产证,公公婆婆去世以后,一直由为我和丈夫居住,房子落在丈夫的名下现在我们的婚姻出了问题,请问在房产问题上,我是否拥有平分房子居住权(或者产权)的权利,我的丈夫还有几个哥哥姐姐,他们是否也具有分配房子的使用权的权利
我丈夫是自由职业者,收入无法界定,我们的孩子抚养费怎么确定呢
还有我结婚已经12年,听说结婚10年以上夫妻两个自己没有住房一直居住在公婆的房子里(大小各一套),我会享受其中的一套的居住权,是不是这样的,望大家解答一下,多谢了
房子是公公婆婆在世的时候自己出自购买的

你的公公婆婆有没有遗嘱?如果有的话遗嘱优先,如果没有的话,你丈夫的哥哥姐姐又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此房产的权利,那他们同样有继承权(须是亲哥哥姐姐).但可以酌情处理,如尽瞻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你公公婆婆去世的时候如果没有留下遗嘱说房子只归你丈夫所有,因为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房子的分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也同样有权利继承.
但由于是公房,在产权过户等办理的时候会比较麻烦,你可以要求丈夫用现金补偿.

貌似你没有产权,那房子不属于你们夫妻婚后所得财产,你丈夫的哥哥姐姐都有!

如果房子是你公公婆婆出资购买的,就是他们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子的产权属于你丈夫和他哥哥姐姐的,他们有遗产的继承权.如果买房时你们已经结婚,且对公公婆婆买房给予资助,那么这房权就有你们的一部分,比例是你们出资的比例.在你们占有的比例中你个人占有50%.假如房产100000元,你们夫妻出资40000,这40000中有你的一半.即离婚时你可分得的财产.

1.你丈夫和他的哥哥姐姐有共同继承房产的权利,如果他的哥姐明确放弃继承权利的话,属于你丈夫所有。你因此可以分他一半的产权,通常情况是作价给予的。
2.关于抚养费:可以和丈夫协商解决,定出标准,或者一次性给付或者按月支付。
另外离婚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最好三思而后行~现在有一句通俗的话:离婚的成本太高,(是否值得这样做),尤其是女方带着孩子,往往承受更加艰难的精神和经济压力。所以一定要慎重,不要逞一时之气~

具体首先要解决的是该房屋是否有产权证,产权证是在谁的名下,这样才涉及到继承的问题.如果是集体产权继承是有问题的.
至于离婚后的抚养费的问题,最好是协商解决.一般按月支付其总收入的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