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11:40
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买的二手房子,买房协议在结婚前签的,但是房本是在结婚后才办理的,我就想问问,这房子是不是以买房协议签署的日期为准,属于我的婚前财产。(买房协议上所有签字都是我个人的)

如您所说,房款应该是已经交清了吧?应该是以买房协议签署的日期为准。该二手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是,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是不动产,所以是签订协议时生效,但是只有在拿到房产证时才有对抗的效力。如果是婚前用您个人的财产购买的,那么就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用二人的钱买的,虽然买房协议是您签的,但是应该依照出资比例属于按份共同财产。

如果你婚前交清了购房款,那么房产的取得是以购房合同的时间为为准。房产证只是对房产取得在法律上的证明,购房合同签订并交清房款后,就取得了房产权利,房产证的迟延获得不不影响房产实际取得的时间。因此房产属于你的婚前财产。
但是如果当时没有交清房款,婚后用共同财产来支付剩余部分,那么这部分的房产就要按比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是的.以以买房协议签署的日期为准

嗯,严格说来,应该按你们支付房款的那天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