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3:23:56
婚前由一方购一商品房总款为50万,付20万首付款,由付首付款一方筌订购房合同,产权证婚后下来了,产权人为付首付款方,.婚后由双方还贷,离婚后,该房产如何分割.如房子未升值,是否应平否50万,还是先刨出首付款20万给付款方,再平分30万.如还贷未完,又该如何分配.请高人指教.谢谢.
为什么不刨出20万再平均分呢,你们三个人,三种答复,急盼高人解达,这种问题看样子很难办,请详实回答,必有奖励积分.

该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50万平均分配。
未还完的由夫妻共同偿还,房子还是平均分配的原则分配。这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先刨出首付款20万给付款方,再平分30万
若还贷未完,则先将贷款部分除去,即由取得房产一方付给未得房屋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当然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由双方共同分割.但是,婚前的首付可以向法院说明,然后法院会考虑的

应当先将首付宽20万给对方
剩余的双方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