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做了4年,今年3月份才签定的3年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合同还有2年才到期公司把我给裁了,应该怎么赔偿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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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四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按实际工作年限4年来计算。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

我哥在一公司做保安做了13年了,公司的保安全部要辞退,今年3月份到期。公司该怎样赔偿他们呢? 我是2007年6月份来工公司上班,到2008年1月份才发了三个月工资,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该怎么办? 我是今年的3月份左右做了药流的,差不多出血一个月那样子才止, 今年3月份我就要做爸爸了,求名? 我爸在今年3月份做的胃癌手术,胃切除1/4,在今年的11月份做B超医生说好象服发了 我是07年10月入公司的,08年3月份才要求签合同,有补偿吧? 公司五月份开始做帐,9月份才有销售收入,因此9月份结转了制造费用. 请一下,固定资产评诂基准日2006年10月.8日,而我公司今年3月份才注册的, 我公司是今年1月份成立的,忘记记提教育经费怎么办?4月有一笔我直接做管理费用了可以吗? 我是今年7月份毕业的本科生,我想在今年工作的时候做PCB行业。请问无锡哪些公司要招聘PCB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