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专家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5:18:20
我和公司的合同07年8月底就到期公司一直到08年5月才和我签新的合同。但要求日期填08年1月1日。现在到一年了。公司通知我不再续签。我能告他合同违法。并要求补偿吗?如果能,又有多少钱?
我想知道的是我这种情况08年5月份以前是没有签,5月份签的是1月1号的。算不算违法的
我06年进的公司。有什么《法律条款>>规定只赔一个月? 要条款

g公司 不续约,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按照工作年限来确定补偿金额。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调查取证依法维权,详细法律咨询可以进一步联系。祝您好运。Q:147404458

你这种情况只能得到经济补偿金(1个月的工资)
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固定合同到期后如因单位原因不续签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不溯及以往,新劳动合同法所约束的行为管不到08年1月1日之前的事实。

如果不是合同到期不续签而是提前解除合同,那你保存好那未签合同的几个月的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可以争取到经济赔偿金,从你入厂的时间计起。

但就你现在的情况来看,单位顶多就是合法规避用工风险,你没有任何依据告他们。

一个月薪水
如果有证据证明合同是5月才签的,那么可以要求4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