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UCP600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开证行承担必须付款之责,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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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UCP600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不能随便撤销(必须开证行,申请人,受益人,通知行都同意才可以撤销)
2.根据UCP600规定,不可撤销信用证可以修改(必须开证行,申请人,受益人,通知行都同意才可以修改)
3.开证行在受益人交单相符的情况下,必须承担付款责任。如果交单不相符,就可以拒付咯。

不对,未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不能撤销也不能修改。

不对
UCP600规定信用证必须具有不可撤销强制性,但受益人提出同意取消信用证后,申请人还是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此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