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求律师,房子归谁?是不是会拿来抵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38:55
父母当初养活大卡车惹下官司,被判偿还20万,之后父母离婚了。债主找上门,由于父母无偿还能力,于是债主找我(儿子)要钱,我有义务偿还吗?

债主说要我的房子,房子是我结婚前母亲为我结婚买的,但是只付了首付,之后我们也分期付过一段时间,然后,房子被母亲抵押贷款,贷款的钱部分用来支付未还完的房贷,剩余部分借给亲戚了。房子还没有房产证,在银行贷款上写的名字是我姨妈的名字,我结婚后,我和老婆一直和母亲一起居住,这房子是属于的母亲呢还是我的呢?
我们这套房子是不是会拿来抵还债物啊???。。。
问题二:
债主要我们拿这套房子来偿还对吗?问题是房子现在已经被抵押贷款了,根本无法买卖啊?

呵呵,这个很简单,房子不是你的也不是你妈的。是你姨妈和购房合同上写着的人的,呵呵

债主没有拿来权利抵偿。有贷款还了就可以卖了,你没有钱就那要买你房子的人的首付去买了

现在法律规定是本人偿还,并不象以前一样父债子还了.
你可以了解下!

你没有义务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