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遗产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08:26
姥姥一直由我家抚养,但是今年不在了.留有一套房产.房产证是老人的名字.但是购买人是我妈.有书面的证明,可是没有老人的签字.
姥姥和老爷都已经不在了.留有三个子女.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但是我舅舅已经不在.舅舅留有两个儿子(两个都是残疾-智障).
我舅舅的妻子早就改嫁.今年老人不在了就用我舅舅两个孩子的名义把我妈告上了法庭.
姥姥曾经立下遗嘱,房子由我舅舅的妻子购买.继承人是舅舅的两个孩子.可是我舅舅的妻子始终没有掏钱购买房产.房子马上就充公了.结果我姥姥将遗嘱作废(有居委会公章).让我妈购买.有书面证明,但是没有我姥姥的签字.
我家手中现在有证据:遗嘱作废证明(有居委会公章).房产由我妈购买的书面证明(无老人签字).购房的收据(是老人的名字).我妈的存折记录.而且姥姥始终是我家抚养.
请问如果开庭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什么样的证据才足够说明.房子我家购买?

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依据

但是遗嘱没有被认可就按照顺序继承

但有出资证明问题不是很到

PS:个人观点

您好
根据您对案情的叙述和现有材料情况,本律师对您的案情进行了初步分析,并给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分析
如果有证据证明,这房子是你们家购买的,老人只是挂名而已,那么房子不作为遗产来继承;否则,应该分成3份,每个子女一份

律师建议
对现有证据,建议找律师分析研究,为出庭做好充分准备

鉴于您提供的材料有限,以上分析、建议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处理案件的最终法律依据、也不构成本律师对案件的任何承诺。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律师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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