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年前离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17:17
我上班的地方没有签合同,所以不算合同工.到期在续的那种.但是规章制度上面写的是如需离职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呈上去.当时我的部门经理批了.可是快到月底的时候.拿给总经理签.他却跟我说年前不批任何离职.请问该怎么办.他这种做法是否违法?

1.我首先给你更正一个观点,辞职是不需要公司批准的。
2.在你辞职书递交满30天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祝你好运

昏迷,他不签订劳动合同还敢留人。。
你可以随时离职,甚至还可以要求赔偿呢。

没签怕啥·····就是年终奖估计拿不到的

一、你只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便可走人;
二、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需支付你的工资;
三、公司不办手续时,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四、你可以以公司不订立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还需为你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