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和基本工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0:32:56
我有个朋友找工作时,招聘单位在招聘信息上写的是底薪1500起,但到签合同后变成基本工资800,请问这样做何不合法?这个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要是现在和该公司解除合同是否算是违约?
如果招聘信息上写的是月薪1500起呢!?他一下不记得写的是底薪还是月薪了!!谢谢
专业律师能给简答一下吗?非常急~~~在线等
PS:已经是转正了的!

底薪指的是最低工资,即除去提成外的纯收入。如果向你说的那种情况公司不一定属于欺诈行为,劳动关系的确立以劳动合同为准的,如果公司以你的能力不足什么的为借口,你是没办法进行主张的。个人认为在实际中你提出辞职的话,公司是不会主张你朋友违约的。

确实属于欺诈行为.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以次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一般工作单位都有试用期的,你可以问一下他现在是在试用期内还是转正了,还有就是要签劳动合同,这样可以保护自己
上面这种行为社会上普遍存在

官司你绝对可以打赢,确实存在欺诈行为,
找个律师,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老板姓啊,

确实没说清楚什么情况1500...一般企业有试用期,国家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