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婚姻与财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1:52:04
亲生外公走了,请问,继任外婆和我们血亲究竟怎么分配其财产?
谢谢,我想补充一些内容,外公生前的工资用于外公及“外婆”生活开销,而“外婆”的工资则由其“儿子”(系“外婆”收养,“外婆”嫁给外公时,其“儿子”已年满18)保管,并偿还其“儿子”的房贷。
还有一点,关于我外公单位给的的安葬费以及20个月的工资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
我对遗产没有任何兴趣,我只关心我母亲能分到的,谢谢。

首先,外公的财产由两部分组成。
1.要先分割他们夫妻两个的共同财产——也就是他们婚后才获得的财产。一分为二,外婆获得一半,还有一半是外公遗产的一部分。
2.你外公的婚前财产是他的个人财产,是遗产的一部分。
上述两部分构成了外公的遗产。

其次,谁来继承的问题,你外公大概并没有设立遗嘱,那么就应当按照我国继承法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
就你外公的情况,应该是“外婆”还有外公的亲生子女均分遗产。如果“外婆”有自己的子女的,且对这些子女由外公抚养长大或者对外公尽到赡养义务的,也可以分得遗产。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也就是说你外公的遗产继承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是由你的继任外婆,你的母亲及她的姐妹或兄弟,平均分配你外公的遗产。有不明白的可以参照参考资料《继承法》

按照你提供的材料,是你的亲外公,那么你应该是他的外孙,你的妈妈是他的女儿,这样只有你妈妈具有继承权,而你是没有的。

对于亲生外公的个人财产,有继任外婆和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