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高分 非专业人士免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1:48:43
问提很简单
我是个业务员
公司在签合同的时候收取了我5000元担保金,之后又以公司的名义借出这5000给我做市场开销?这合法吗?
我3月份进入市场,到6月份,公司看我业绩没什么起色,就停止报销了我的一切业务开支,但还是让我出差,我出差8个月 6月到11月的费用都没报 这合理吗?合同是否可以因为公司没报销费用,而发生变化?

结论:
首先,公司无权以收取任何费用作为雇佣员工的条件,这点公司明显违法

其次,因完成工作,个人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应有公司承担,这点也明显违法,但是合同效力本身是否变化,要看您合同中是否有明显违法的条款,如果有的话,可以影响合同效力

解决办法:您可以向公司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返还担保金和报销费用

备注:记得带上公司收取您担保金的凭证

单位做法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收取员工的担保金、押金等。

另外单位是否应该报销要看合同有没有约定或者单位有没有规定,有约定或者规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如果你确实因工作产生的费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单位你要提供发票等证据。

建议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当然不合理,交押金是违法的,而且应该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