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投保的太平洋长泰安康(B)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6:10:51
2004年(那时被保险人4岁)投保了太平洋长泰安康(B)保险,限期缴费10年,每年缴费为1000元(四股),十年合计缴费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10年缴清保险费后,被保险人可以领取多少元保险款(合同终止)
首先,感谢您的回复。关于保险上的一些事情,我不是很清楚。当时,投保保险时,也完全是听从保险业务员的口头叙述,说是怎么怎么好,所以,也没有太在意就投保了。我为被保险人投保人时,被保险人4岁。十年缴清全部投保费用(每年1000元,四股合计为1000元),共计1万元。请问:当被保险人16岁时,可以领取保险费用吗?如能够领取,领取金额为多少?还望好心人给与帮助为盼。

你所买的就是4000的保险金额吧,你就看你合同中所规定的现金价值就可以了,它是以1000元1份来演示的,你就看所在的年限对应所标示的数字乘以4,就是你能够领到的钱,但可能在10年内都无法达到本金全部领回,至少都要再隔几年才能将本金全部领回,但你存的越久就越划算越有利.

领取的是不固定的

10年后 跟本金一万差不多 也就多点。

再去问那个卖保险给你的那位,他(她)一定会给你满意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