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临时解雇我,对我说是工作原因,对别人说是我个人作风问题,我该如何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9:11:03
我是2004年10月进公司的,到2008年12月26日临时通知我被解雇了。26日晚已与公司办了手续,公司发了我12月的工资,08年的分红。现手上没有任何凭证。也没付我补偿金及没有提前一月的代通知金。合同是前几年签的,签了一年到期就没再签过。
另公司在我面前说是因为我工作原因与领导性格不和,对别个却说是我个人作风有问题,与副总有关系。
以上两点,我该如何维权?特别是第二点,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名誉及家庭婚姻生活。

损害你名誉的问题先放放,先来说说你们的合同问题。

新的劳动法规定,如果是公司的原因不和你签合同,每月是要付给你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你从05年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有权像你单位索要双倍的工资。

再来说你名誉的问题,我觉得这个站不住脚啊,你很难用这个作为理由像你单位索要赔偿,因为人家可以不承认这种说法,然后换个其他理由作为解雇理由,这点很容易的。

取证吧,不管是双倍工资,还是名誉赔偿,都是要证据的,建议找个律师,进行专业的取证,他们很有一套的哦,而且大体上估算了一下,你这损失也不在少数,值得找个律师了。

是不是和副总关系没到位!就干脆把你炒啦!

申请劳动仲裁!!

你得罪人了。

首先你可以先取证,就是把你公司谁说的这个个人作风问题录音,或者找证人,然后可以根据劳动法告公司不和你续签合同,和无故解雇你,你收集的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公司无端造谣,以造成严重损害要求赔偿,具体的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者你可以直接交给律师去做,但是一定要有证据!

这个需要证据哦!如果有人肯帮你作证,但是这个机会是很微小的,除非他(她)有勇气!!这个世上好人还是有很多的,永远都不要向黑恶势力低头,精神上支持你,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