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法律条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4:22:54
我想问一下我朋友欠我16万,有欠条.是单身,没钱还,
如果我上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有没有希望追加欠款!谢谢!
还款日期有写的,只是他没房没车!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证据够的话你会胜诉,但是执行的话,难说,这年头,赖的人多!

欠条上面有没有说什么时候还钱啊,什么时候还完啊。在我国,债的诉讼时效是2年。如果你在合同写着的还款日期过后的2年内没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话,那你在法院打官司的时候也会丧失胜诉权,因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但是你的钱还是能得到。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你就是傻的。法院还是要给他一个宽限期。宽限期完都还不能还钱就要强制执行了。拿他的房子和什么值钱的东西拍卖,你优先受偿。你可以享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