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是否还能要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8:06:07
2004年交定金10000元买房,因其他原因没有买,开发商也未退还定金。4年后2008年无意中发现该套房子的电表是以我本人的身份来登记的(其他方面如房产证、物业等是否也以我本人登记尚未了解),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告开发商违法,要求返还当初所交的定金。

你这种情况定金是应该要不回来了,但他们用你的资料作为其他用途,这点你还可以去找开发商来理论,但是由于你的时间比较长,我想不定因素应该是比较多,也比较麻烦,也可能出现开发商不认帐的情况,你要有心理准备.
如果用你的身份证来登记房产证,物业,可能性太小了,如果真的用你的来登记,那你就赚了,房子可以直接属于你!哈哈

可能是虚假的放贷,你可以告他们欺诈,索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