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医疗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06:29
我是北京本市城镇户口,去年刚大学毕业,单位从2007年12月到2008年2月给我上了三个月的医疗保险,2008年3月开始我失业到现在,医疗保险就一直都没交过

我有慢性病,从2008年1月开始每个月的医疗门诊费用花费在300-500元,到现在早就超过医保2000元的起点。每个月去医院拿都刷一下蓝本儿,药费单显示种类为“医疗保险”,这样做是不是没什么意义呀?

请问我这种情况是不是能报销今年的一部分医药费?如果不能报全年的,是不是能把我有交保险的两个月的时候产生的1000多元药费给报了?

到什么地方报销?

1.应该说是没有意义了,因为没有继续参保,所以是无法得到报销的

2.除非你在1月到2月就累计超过2000,这样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了,但是,你2个月的费用才1000多,是不够报销累计额的,2月后,你没有继续交了,所产生的费用是不能申请报销的

如果缴保险的那三个月药费用1800元的话应该可以去单位报销的。前提是在一月十号之前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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