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发生变更将收汇结算币种由美元换成了欧元,如何完成外汇核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4:20:22
我们有个出口合同执行时发生了变更将收汇币种由原来的美元结算换成欧元结算,但我们出口货物时报关文件没有及时更新仍按原来美元结算金额和美元币种办理了报关并已经将货物出口完毕。外方收到货物后按约付了欧元109826,财务部门到外管局核销外汇收入时才发现原来的外汇核销单上填写的是美元138040,拖到现在了还未核销。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怎样才能完成外汇核销?
当时将合同币种由美元改成欧元只是为了防止等到对方用美元付款时,因美元贬值导致我方损失。换了币种后收到金额虽然不同其实当时对应的人民币是等值的。经过我们向外管局解释说明,实际收到的欧元和原有的美元核销单已经在外管局核销了。

拿着合同去外管局申报更改。

好像是没有办法。你报关的时候是用美元来报的,结汇自然也要用美元来结。所以你还是和你的客户说一下,叫他给付你等同的美金吧。而且还要快一些,你核销信息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超期了就很麻烦了。
希望你能够顺利。

其实核销单上的有关内容是可以修改的,

币种不同,其实也是可以核销的,只要出具合同变更的有关协议,还有当地外管要求的其他资料.

....看来你们和外管的关系不行啊,嘿嘿.

如果你跟客户转厂,对方是美元,你是欧元,实际报关时人家要求你按他们的币制转厂,难道这样报关后到外汇局就不能核销了吗?自己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