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收汇核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10:14
我去外管局核销时,水单的总金额比核销单上的总金额多出1600美金,工作人员问我是否确定这1600美金不要了。
我不明白“不要了”是什么意思?
不是说允许的差额是5000美金吗?
还请各位高手多多指教,谢谢!

5000美金的差额是对的。
问是否放弃也是对的。因为一般企业尽量做到一致,万一以后出货量大了,水单金额小了也麻烦。对出口量大的企业来说以上这二个金额都可忽略不计的,但对小企业来说,还是谨慎处理比较好。

同意楼上,但是我估计你没有理解,我就详细讲讲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1.首先要明确“收汇核销”不是一定要货卖给谁,就一定要用谁的钱来核销.比方说你分别出货给A、B两公司。你核销A公司的收汇时,如果收汇不够,也可以用B公司的钱来补。这就是我们一般用的批次核销。
2.外管局问你”不要了“,实际上的意思就是”不做核余“。还是举例说明吧:比方规定少收2000美圆要做差额核销。这个月你核销多了1600元,你不做”核余“。也就是”不要了“,下个月,你核销时,如果出现收汇水单比核销单少3000元,那你就要做差额核销。但是如果你上次做了核余,那么就可以用1600元来冲抵,就变成了少收1400元,就不用做差额核销,省去很多麻烦。差额核销是要报批的。

这样的情况,你可以选择留下多出来的1600美金放到以后的核销中用,如果你选择不要了,就是放弃这个票据了,那就是白白浪费掉了!如果你们公司的水单够用的话,可以不要,如果还有很多票需要报的话,那就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