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维权解决途径的来,如满意则追加最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3:03:18
我是深圳宝安石岩镇一家公司的员工,今天是30号,白天上班以后,晚上加班到20点,公司让我们休息到24点然后继续加班到明天早上8点,明天白天休息后晚上从6点加到后天也就是元旦那天早上8点,然后再让我们1号2号休息两天,但是我觉得这样的加班太过分了,明天晚上加通宵的话,后天也就是元旦的白天根本就算是没放假,而且我们加班费用常常被调休,比如上半个月不忙,公司让我们连续休息几天,下半个月很忙,周末加班的时间被一比一的对冲到公司让我们休息的那几天去了,原本说好的周末一比二的加班费也就没了,请问懂劳动法律法规的朋友们:上述所说的这些事情对我们打工者来说有没有举报的价值,我们的权益算不算是受到了侵害,12315会不会来管这事?
如有懂的,请详细告诉我该如何维权,步骤给我讲详细一点,如果说的好说的有道理,本人将追加悬赏积分~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啦,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1、30号白天上班以后,晚上加班到20点。休息到24点然后继续加班到明天早上8点,31号白天休息后晚上从6点加到元旦那天早上8点,然后再1号2号休息两天。

公司这样安排工作时间,确实不合理!从30日白天到31日8点,中间仅仅休息4个小时,这违反了每天工作8小时,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规定。

2、元旦是从1月1日零时开始的,所以,从1月1日零时到8时,属于在元旦上班。同时,元旦是法定假日,安排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补休代替。

3、对于上半月休息,下半月周末加班,这个属于调休,这时允许的。但是,只要你平均每周劳动时间超过40小时,就算加班。

4、对于公司的违反行为,建议您打12333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打27601379直接向石岩劳动管理办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
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http://law.baidu.com/pages/chinalawinfo/1/25/820964324ed6b5322328fd933b69d749_0.html
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这个公司是钻法律空子.只要你能提供证据给劳动保障部门,是可以找找他们为你维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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