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以后房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15:54
男方女方离婚了,房子判给了男方,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
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过户,离婚后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女方
现在女方失踪了,男方能不能拿到房子
没有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只有我们自己家人知道她失踪
不方便告诉公安机关.
这种情况怎么办
女方在失踪时期如果拿房产证把房子抵押出去怎么办
男方还可以拿回房子吗

当然能拿到房产
这是物权法规定的,虽然没有过户,但是法院的判决就会引起物权发生变动
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看情况啦,关键是失踪了多久,在根据时间的长短确定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还是死亡,如果宣告失踪的话暂时还是拿不到房子的,宣告死亡的话,那女方的财产就可以开始分配啦。

2年以后如果仍然下落不明的话。找一下当地的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

一并拿着当初离婚,法院把房子判给男方的书面证明去找女方死亡后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协商 。

原则上是可以追讨的。

但实际操作可能比较麻烦。依照步骤走还是有法可依的。

尽快找法院,拿判决书去过户

回答者: 张松柏 - 民法 的回答很清楚了···但是他漏了一个问题我补充上去,如果女方在失踪时期如果拿房产证把房子抵押出去那么你只能要求女方侵权赔偿。因为另外一方的善意第三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