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起诉他赔偿?他能赔偿多少?我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5:00:25
,在看房过程中我将家具的图片给他看,然后,这个客户跟着中介就去别的地方
看房。经过半个小时后,他们又回来看房,说再再看看房子,提出再把图片给外
国人看看。看过之后又在房屋的各处看了一遍。并谈了价钱每个月1500。然后立
即到中介公司签合同。那天下午我们就把合同签了一个的合同。1月1日开始入住
。可是说在29号下午给钱。随后我给拉家具,安宽带,买椅子等开支近2000元。
但是之后在30号晚又通知我不租这个房子了。说出这个家具、抽油烟机等是旧的
等理由。但是他们在我28号下午在我把家电家具等摆放在屋子里,他们又来看过
,没有提出任何问题。只是要求再把厨房加个帘子,再来一个小沙发,把家具的
位置再变一下等。
第一,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承租人有义务交付房租。
第二,承租人违约,应当赔偿你的损失。损失包括:
1、你再次找承租人而造成的房间空置期间的租金损失。
2、为布置房间而发生的费用损失,比如交通费等。
说明:你购买的东西而花费的钱,不属于损失,因为物品也是价值。
第三,你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及合同已经签订的事实:
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起诉承租人。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的规定,可以综合考虑损失情况,在违约金低于损失时,请求增加。
你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上的违约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你为履行出租义务而支付的搬运以及安装的费用。
由于对方是外国人,可能难以寻找,所以建议可以要求中介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并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到法院起诉。
难道你没收定金吗?
主要看有没有签合同。如果没有合同,那就要看租赁有没有履行。
合同的组成分要约和承诺两部分。照你所说的,27号下午你们就把合同签了一个的合同,该意思我认为是签了租赁合同,并且按照合同你已经拉家具,安宽带,买椅子等开支近2000元,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在29号下午给钱,也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所以无可非议,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了。
对于生效的合同,合同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如提出解约,必须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或双方同意。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以这个家具、抽油烟机等是旧为理由解除合同(不租这个房子)的理由不成立,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你有权:
1、没收29号下午承租人交给你的钱;
2、要求承租人赔偿你的损失
3、重新出租房子。
4、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