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是清官怎么还10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3:37:34

我一直以为,“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说得是官员们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捞好处、攒“票子”。
  可仔细琢磨,这话也未必全对。利用权利为自己攒“票子”的官员是贪官。但是,这“知县”的十万银子,是领导的俸禄,只是工资比师爷、衙役们高出许多而已,充其量也只是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与“贪”无关。否则,“知县”的“清”从何来呢?
  今晚在网上偶尔看到关于清朝七品县令俸禄的资料。清朝一个县官按规定年俸是45两银子,外加20担俸米。这45两银子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年薪,即工资条上写的收入。如将俸米一并折成银子,年俸禄也只有白银60两左右。明清时代,朝廷官员们的官服是用俸禄支出的。知县的一身官服就得五六十两银子,一年的收入基本花在服装上了,显然缺口极大。但清朝有一个招儿,叫养廉银。七品县令的的养廉银大概能有个400到2000两。是正式工资的7倍 到30倍的样子。
  这些数字使我瞠目结舌了。天,一个知县一年的工资加补贴满打满算也不过2060两“雪花银”,离“十万雪花银”相差甚远。看来,这养廉银是无法“养廉”的了。“清官”一旦与“十万雪花银”联系在一块也就不“清”了。
  可再一琢磨,“十万雪花银” 毕竟还是“清官”的行为。这“清官”就是不直接利用手中的权利索、拿、卡、要,也不变着法子暗示对方送银子的领导。就因咱中国是个礼仪之帮,礼尚往来的事太多。特别是逢年过节,什么下属呀、单位呀给领导送个红包啥的,你能不要!?不要就是没有人情味、就是脱离群众,甚至是让其他领导过不去!那就要吧,有的领导心安理得的要,也有些不得已的要。但总归都要了,三年五载下来,心安理得继续心安理得,不得已的也顺其自然了。有位县里的朋友对我说,时下流行过年给领导送红包,县政府下属的局、委、办、乡、镇、场约有三、四十个,每个单位只向领导表示一点小意思,也就3000来元钱吧,三、四十个红包累加起来也就十几万了。朋友的话再一次使我瞠目结舌。古时候的“清官”是三年得十万,现如今是一年中过个年就净收入十万“银子”。真是:试看一代胜一代,今人更比古人强啊!
  看来,这里有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道理,心安理得也好、顺其自然也好,你若不是有个一官半职在身上,有顶乌纱帽在头上,谁会给你送红包,鬼都不会尿你!
  这说的还是“清官”,如果是贪官,那银子就如潮水般的滚滚而来。曾经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