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债务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2:57:48
我的父亲是一家村办集体性质的煤焦厂厂长,营业执照上也是集体名义,父亲则是“法定代表人”。厂里因效益不好外债累累,后来因为要取缔小型煤焦炉和环保等问题政府强制关闭了许多小厂(我们厂也在其中),工商部门也注销了营业执照,可那些外债都只找我们家,后来被起诉到法院,法院是按“法人代表”审理的,要求我们家还钱,请问这么合理吗?求在行的老师指点一下!

看你们的焦煤厂性质如何了,有没有其它股东或者分红的时候是怎么分配的,如果你父亲的个人财务和厂的财务混同的话,那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了。所以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