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担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6:21:27
我给人担保了3万元,还有1万利息。现在时间到了,那个人还不出了。我该承担什么责任?还有她还欠我1.26万,现在借条被她爸抢去了,但我有短消息证明,不知道这个还有没有效力?我最好还有搜集哪方面的证据才足可以告她!望朋友踊跃回复,十分感激!顺便问下,她以前跟我说的借口都是假的,那我是不是只能吃哑巴亏了啊?她这样属于诈骗吗?
我的1.26万的借条被她爸抢去了。我朋友的借条还在的。下面回答的“有关部门”指的是哪些部门? 如果她还不出要不要拘留?法院一般对还不出怎么处置?另外我该给我朋友多少钱才能承担我给她担保所带来的损失?)

1、如果借款人还不了款,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包含利息。
2、如果你有短信证据证明欠款,你可以不用提欠条的是,直接依据短信所要欠款。
3、借款理由是假的一般很难认定诈骗,关键是看对方是否有诈骗故意。所谓诈骗故意是指:骗取钱财后挥霍,或者以其他行为拒不偿还的。
可以尝试去派出所报案,然后如果解决不了就去法院起诉。
祝你顺利。

连带担保责任

证明那个短信是她发的,找相关部门做个认证或者公正
什么借口不知道,没证据对你很不利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http://baike.baidu.com/view/5745.html?wtp=tt
你自己看吧

担保责任怎样应该看你的担保合同怎么约定的,担保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者的权利和责任轻重很不同。你想知道你确切的担保责任如何最好把你的担保合同具体说下,不然你让别人怎么回答?!
至于你和她之间的借款纠纷,因为主要证据被她爸抢去,这个有点难搞,如果有主要证据的话,是很容易胜诉的,最佳办法是把借据要回来。短消息属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有证明效力,你需要再搜集的证据是,能够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款合同,以及她到期没还的。
她这样不属诈骗。不过你为了拿回欠条,用诈骗来吓吓她也可以,毕竟诈骗和她这样的借款行为还是有相似性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补充说一下,那个短信可以找移动公司证明发信人确为借款人,她比较狠的话是会换号的;去做公证是把短信证据的证明力大大提高的好方法,不过成本有点高,想省钱的话,去法院找个法官问问有没有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