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分析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0:22:54
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贷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讲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
3、陈某和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
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

1.构成抢劫而非绑架,因为陈某直接向赵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
2.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高某并无绑架故意,而以为是索要债务
3.构成共同犯罪,因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陈某的抢劫罪和高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4.不另外成立敲诈勒索罪,因为高某行为属于拘禁他人之后,索取债务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
5.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陈某的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中
6.不负刑事责任,因为陈某的杀人行为超出了高某故意犯罪。
7 成立自首与重大立功,因为被检举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1.抢劫
2.非法拘禁
3.构成非法拘禁的共同犯罪
4.不构成
5.抢劫杀人
6.不承担
7.自首成立,立功也成立,不过单是投案行为不构成,协助抓获才是立功

呵呵,你这个是司考题来的,你最好去找些练习书来看,那里面都有这题,而且解答的很详细,老实说,这题比较有难度

貌似是司考05年真题,推荐你去买套法律出版社的历年真题,不过好像又涨价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