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刑法案例及分析 (急!急急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2:10:53
1.李某与王某同居;一次争吵中,李某冲出家门;王某与其撕扯;邻居两人前来劝架;王某将李某衣服扯掉;后两人又在一起生活;一次争吵,王某奖李某打伤;李某去医院花去医疗费2000元,后两人又不和,李某提出民事上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解除同居关系及及其侮辱李某的伤害罪。县法院民庭觉得无管辖权,便转刑庭,并且民诉书直接转为刑诉书,开庭前一天,李某提出只想与王某解除同居关系,不想告王某伤害罪,但法院不理,如期开庭。开庭当天李某没有出庭,法院判处王某伤害罪、侮辱罪合罪判处2年6月有期徒刑,但没理其民事要求。问:法院在审理判决中的错误?

1、无权直接把民诉改为刑诉。当事人是以民事诉讼起诉的。不能以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2、这属于民事诉讼,民庭有管辖权,应依法审理。
3、刑事自诉案件应该是不告不理。法院无权自行起诉,判决。
4、民诉书改为刑诉书,应该通知当事人。
5、李某在开庭当天没有出庭,应该再次传唤,不能直接缺席判决。而且以刑事诉讼的方式结案,不能直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