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有没有赔偿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8:07:18
二十多年前,农村的封建残余思想严重,父母只有我姐妹俩,我便成了招媚上门女,生育子女,后来离婚。成为家庭主妇。十几年来,自己在外边打工,稍有点积累。最近父亲因为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到造成对方重伤。父亲现有59岁了,已经被拘役,请问从法律上讲,作为子女的财产有没有兑现的义务?(我一直在外打工,但没有分家)

关系到刑事附带民事的问题。
你没有兑现的义务,就是没赔偿的义务。法院判决的话那是关系到你爸爸的量刑的。但道德上来说的话,那是应该帮忙解决点的。
以上是我的一点小小建议。

法律上说,没有。
但是如果家里人不出钱摆平,你爸可能遭罪。比如关几天,判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如果家里人帮着赔钱了,可能判得少一点。

你的问题有点问题,如果对方构成重伤的话,不可能判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