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帮我解答这个保险案例题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4:14:45
2005年6月2日,福州某外贸公司与XX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约定受到保费后次日零时生效,每人保额为100000元,由于该公司一笔资金未到位,没有立即缴纳保费,因此,寿险公司也未将保单送达该公司,6月10日下午,外贸公司通知寿险公司的营销员过来取保费,代理人领取保费后,因未带保费预收收据,只写了一张收据。待保险营销员抵达公司,已经寿险下班,只好自己保管保费,等周一上班再办缴费手续。6月12日(周日),外贸公司组织员工去登山,员工黄某不幸失足,坠下山崖,经抢救无效,当天死亡。外贸公司向寿险公司提出索赔,寿险公司拒赔,其理由如下:1.外贸公司没有持有保单;2.未受到保险费。外贸公司将寿险公司诉上法院,问法院应如何判决?

法院当然得判保险公司赔啦!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的地方!首先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已收到保费保险业务员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等同保险公司已收到保费!其次事发当天已时交过保费的第二天,保险公司所说的没持有保单那就更是保险公司的事了,交过费后为什么不给保单?最后跟据保险法规定若出现保险纠纷法院会基于被保险人的利益判决!所以法院会判保险公司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