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得癌症,作为子女应承担多少费用与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3:57:48
我想问的是:
(1)作为父亲,他应该承担多少?有没有理由这样向子女伸手?(有人能够证明,他至少有几十万在身边)如果他咬死自己没钱,他是否就可以不承担他的义务?
(2)配偶生病,作为丈夫,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3)儿子提出的方案是:父亲 儿子 女儿 按照责任与义务,分比例承担,由于女儿在工作后的十几年都是和父母一起居住,生活费用都是父母承担。父母几乎没有关心过儿子任何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女儿是否应该比儿子多承担?
(3)如果儿子提出的按比例承担,作为父亲,也就是病人的丈夫,他应该承担百分之多少?儿子女儿应各承担多少?
sy2001 10:13:09
你知道什么?我从出生后,就被父母扔给祖辈抚养。等回到他们身边,我已经6岁。到了这个环境,对我来说是非常陌生的,他们每天对我非打即骂,好不容易长大,我就选择住读,上班以后,自己居住,生病到快死了,他们也没来看过我
sy2001 10:13:52
结婚生了孩子,媳妇没有喝过婆婆的一口水。<
这样的问题必须理智对待。这与孝心无关。孝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因为新婚姻法说的很清楚,如果子女在父母没有自我供养能力时,子女应该承担赡养义务。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母亲的病第一个承担赡养义务的是你的父亲,他责无旁贷。并且应该以你父母的家庭财产为保障。不存在现实生活中的子女与父母按比例承担问题。
你的情况是令人同情的,主要是你的孩子抚养,你要承担更多的经济压力。你的父亲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你必须收集证据,这样的父亲对簿公堂反而是法治社会进步的标志,不要怕什么家丑外扬,法律上的结论你和你父亲都应该接受,如果判你拿钱,你也只有认了。
你必须说明你的父母不是"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这种亲情解决不了的问题,诉诸法律比较好。
你就是那个儿子吧,我也是东北人,我们是不会算计那么清楚,分得那么详细的的,而且如果不是告上法院,不会有一个明确的权责说明,
毕竟还是父母创造了子女的生命,要求他们对你奉献多少的时候,考虑一下,你为他们做过什么,前的事,有多些那多些,不能有钱不拿,让老妈痛苦啊,
还有你爸得钱是他自己赚的,就是他将来立遗嘱,也未必没有你的份,就算是没有你的,你也怪不着他
我不知道 别的 地方是什么样的
我是东北人 通常家里 碰到这样的事情都是 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有钱的多拿点 没钱的 多出点力 反正我们这是这样的
1.他必须承担照顾伴侣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具体承担多少并没有确定的依据。
2.同上
3.这个问题并没用相关的法律依据,可以私自协商
4.同上
法律只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