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分求物业管理费应从何时开始交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9:16:31
我买的房子有点特殊,是07年9月开盘的,08年9月30日交房,但是这个房主跟开发商有关系,签订了一纸空购房合同,未备案.房主将房子卖给我.就是在开发商那里合同更名,房主的合同作废,我签订和他原来合同类似的合同,然后开发商给我备案.我是11月底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贷款还没有办理下来,估计要2月份才能办理好.那么我的钥匙也没有拿到,我的房子也没有验收.那么物业从何时开始收取才合理?请指教.高分送.
原房主就是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其他都没有做.就等着卖房子. 其实他与开发商有关系,就白占着这个房子,不出一分钱,等着卖.我要私下给钱他.
回一楼的,买房时同原房主没有合同约定,不知道购房合同里面约定没有.

当时跟原房东协商,(房东)卖房子给我的人说:“10月,11月的物业也要我付 ,他说他付这个10月11月的物业也行。但是。。 他说这个房子卖的面积是81,其实以后验收是80多点,开发商会退几百块钱给我。 如果我要他付10月,11月的,那退的几百块就不给我。如果我付10月,11月的,那几百块就给我 .我搞不懂了,我按81个平方,出的原价买的房子,不是按实际面积80平方买的啊,那退的钱就应该是我的啊

首先看合同,合同上具体交房时间,这就是说明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费,比如刚才你说的08.9.30,那就是说08.10.1开始计收物业费。从法律意思上说10.1房子产权所有人就得交物业费了。
其次,要看你和原房主是什么时候买的房?比如说是08.9.30之前买的房,并且已经签订了更改合同,法律上说你已经对这套房子存在部分所有权,而卖房给你的人已经转让房子了,换句话说要你付物业费也是理所当然的了。(如当时买房时和原房主说明情况并确定谁付情况除外)
如果房子是在08.10.1以后买的,那就要看当时你和原房主的协议(或副加协议)里面是怎么注明的,最终确定怎么付。
第三,由于你贷款没有办下来,导至没有交房,那就要看你和开发商在签订售房合同时,你有没有按合同约定付款,如果是按合同约定,那就是开发商原因导致你延后交房,物业费不由你承担。

那就看你买房时是否同原房主有没有这方面的合同说明,从你提供的资料看物业费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缴纳。

1、简单地说,在合同约定的拿钥匙之前,开发商交物业费;之后是你。除非因为开发商原因不能按期交付,你可以推迟到实际拿钥匙日之后交物业费。

2、 如果我要他付10月,11月的,那退的几百块就不给我。
===这是无稽之谈。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你,面积差多退少补就得给你。是开发商退钱给你,不是原来的购房者。

物业服务费是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之日起开始缴纳。你的情况有点特殊,关键是你和以前的房主沟通的问题。房子多余面积退的钱也要等你拿到房产证后才能算啊,现在说什么都是假的。

你的情况确实是特殊的,那要看你跟原业主有怎样的约定.能肯定的是,你们的物业服务费是从08年9月30日开始交纳的.因为物业服务费是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全额交纳的.